人民網訊 7月28日,沈陽港華裝飾股份有限公司(838248)發布公告,因公司在承做工程業務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公司收到沈陽市和平區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處罰款20萬元。
公告顯示,港華裝飾在承做沈陽盛京文化商業廣場裝修改造項目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二標段)的過程中,租賃沈陽鑫玉峰新型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的腳手架。2017年4月5日,在該項目的腳手架拆除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對于上述事項,沈陽市和平區安監局認為公司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沈陽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 公告編號:2017-013的規定,決定給予港華裝飾罰款20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港華裝飾表示,公司對沈陽市和平區安監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有異議,2017年7月27日,公司已經提請行政復議。截止公告日,行政復議的結果尚未下達。
資料顯示,港華裝飾成立于2000年,擁有壹級建筑裝飾企業資質、甲級建筑裝飾工程設計資質及甲級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資質,主要為政府機構、醫院、學校、房地產公司等提供公共建筑、商業地產類別的裝修裝飾設計與施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