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正式印發《關于深化電子電器行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5大方面16項具體改革舉措,其中明確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的舉措占一半以上。
根據《意見》,優化電子電器產品準入管理制度方面的5項改革舉措分別是:改革完善電子電器產品強制性認證制度,改革完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制度,優化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制度,推動電子電器產品準入自檢自證,深化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制度改革。整合綠色產品評定認證制度方面的2項改革舉措分別是:精簡整合節能評定認證制度,加快構建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體系。完善支持基礎電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制度體系方面的4項改革舉措分別是:加大基礎電子產業研發創新支持力度,優化基礎電子產品應用制度,完善基礎電子產業投融資制度,加大基礎電子產業研發制造用地支持力度。優化電子電器行業流通管理制度方面的3項改革舉措分別是:完善電子電器行業相關進出口管理制度,支持廢棄電子電器產品回收處理行業健康發展,規范管理電子電器行業商業測評活動。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方面的2項改革舉措分別是:嚴格落實放管結合要求,完善電子電器產品監督管理規則。
市場監管總局負責的重要改革舉措主要有:根據技術和產品發展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將安全風險較高的鋰離子電池、電源適配器/充電器納入強制性認證管理,對安全風險較低、技術較為成熟的數據終端、多媒體終端等9種產品不再實行強制性認證管理;調整優化強制性認證程序,按“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獲證前工廠檢查,結合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獲證后的監督檢查頻次,加強產品一致性監督檢查,不斷提升監管效能;持續規范能效標識制度,鼓勵企業不斷提升產品能源效率。取消能效“領跑者”產品遴選制度、“能效之星”產品評價制度;將節能產品認證制度、低碳產品認證制度整合為節能低碳產品認證制度。
《意見》還公布了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動態調整清單,明確總輸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單揚聲器和多揚聲器有源音箱等9種產品不再實行強制性認證管理。電子電器產品使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移動電源,電信終端產品配套用電源適配器/充電器兩種產品納入強制性認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