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近日,北京市消費者黃先生反映,其定制的家具與樣品不符,而商家回應稱是工藝改進所致。實際情況如何,筆者進行了調查。
今年6月3日,黃先生在北京市某 家居 廣場定購了一套唐貴軒品牌家具,包括書桌、鞋柜、榻榻米床及兩個衣柜,共計花費2.28萬元。
8月26日,商家開始給黃先生送貨安裝,直到9月9日,整套家具基本安裝完成。沒過多久,在朋友的提示下,黃先生發現,自家榻榻米蓋板的背面比之前看到的樣品少了一根橫梁,而且木板之間的縫隙也比樣品寬了好幾倍。經過詳細檢查,黃先生發現,自家的榻榻米蓋版板材之間的平均間隙約有5毫米。
“如果不是朋友提醒我還注意不到呢,當初在店里看的樣品是沒有縫隙的,另外,成品比樣品還少了一根梁,商家這是屬于偷工減料。”黃先生表示。
黃先生向筆者介紹說:“當我向該店的負責人彭經理提出質疑的時候,經理說我是不懂工藝小題大做,成品與樣品不一樣是由于工藝的改進,這不需要消費者的同意。她還表示如果按照樣品工藝的做法,無法提供質量保證,讓我下保證書,出現任何質量問題都與他們無關。”
在黃先生看來,彭經理的說法毫無道理,他提出退貨,并要求對方對自己作出相應的賠償。
“我就是按照樣品下的訂單,從簽協議到安裝完畢將近4個月的時間里,商家從來沒有明確告知實際產品的工藝與樣品有差別,這屬于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行為。另外,商家在產品生產過程中存在偷工減料、多收費的行為,涉嫌欺詐。”黃先生向筆者說。
近日,筆者致電唐貴軒門店負責人彭經理。彭經理在電話中稱,黃先生所反映的成品與樣品不符是由于工藝改進所致。“黃先生購買的榻榻米的加工工藝在三四年前就已經改進了,如果按照樣品加工生產,縫隙太小木板受天氣影響會膨脹擠壓而造成損壞,所以按照樣品制作我們不能提供質量保證。工藝改進之后蓋板的承重不會出現任何問題,所以少根粱不是偷工減料的行為。”彭經理對筆者說。
北京市智舟律師事務所律師韓續表示,如果樣品與成品不一樣是因為加工工藝的改進,那么店家應該拿出有關證據證明工藝改進是客觀存在的,否則就涉嫌消費欺詐,黃先生有權利要求退一賠三。即使確實是因為工藝改進造成黃先生的家具和樣品不一樣,商家也應該在黃先生購買家具時告知實情,否則就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