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 張文章)10月23日,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一起房屋裝修典型案例。福州匯恒電器有限公司因其安裝的地暖設備接頭處全漏水,導致地暖不曖、地板滲水,賠償消費者5萬元經濟損失。
今年7月19日,消費者林女士到福建省消委會投訴稱,她曾與福州市匯恒電器有限公司簽訂安裝地暖合同。根據合同,由福州匯恒電器有限公司負責消費者林女士家的地熱采暖生活熱水的安裝調試和售后保養維護,地暖設備安裝完成在試運行期間就由于水壓不斷降低無法正常運行,期間福州匯恒電器有限公司工人多次上門調試維修,均未找到原因。
林女士于2016年11月正式開啟地熱采暖,仍然存在水壓不斷降低的現象,無法正常使用地熱采暖。經過多次反復檢測,發現是地熱主管一個接頭漏水,挖開地板石材、地磚,匯恒公司售后工人上門重新焊接漏水點后再重新開啟地熱采暖,水壓還是不斷下降無法正常使用。匯恒電器售后主管過來初步檢測發現整根地熱主管的所有接頭處都漏水,水滲透至全套房子地板、墻布和樓下鄰居天花板上。
隨后,匯恒公司法人林先生上門勘察現場,承認是地暖主管漏水,消費者林女士要求匯恒電器有限公司賠償30萬元,經營者無法接受該方案,雙方經過多次協商最終以5萬元達成和解金額。雙方雖達成和解意向,但經營者始終以各種理由不予支付,消費者林女士無奈,故尋求消委會幫助。
福建省消委會接到投訴后,立即聯系經營者匯恒電器有限公司負責人林先生了解具體情況,其對投訴人林女士所訴情況表示認可,同時也對賠償金額表示異議,稱其公司目前的財務狀況根本無法承受該金額的賠償。經福建省消委會耐心調解后,雙方同意就施工項目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達成和解協議,各項損失共計5萬元,考慮到經營者的實際困難,消費者同意經營者分期付款。雙方對此調解結果表示滿意。
福建省消委會認為,該案件中,商家在安裝地暖時,未盡商家應盡的責任與義務,出現連接水暖管道接口不吻合的情況,違背了消費者交納定金時的承諾,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及第十六條規定。消費者有權獲得相應賠償。因此,該商家應針對消費者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