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的消息,2018年8月8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布終裁公告,終止對中國LED舞臺燈應訴企業的337調查。

2018年3月6日,美國Fraen Corporation公司依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規定向美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指控對美出口、在美進口或在美銷售的LED照明設備及組件(Certain LED Lighting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專利權,請求美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廣州市浩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樂狐電子有限公司、廣州彩熠燈光有限公司、廣州炫熠燈光設備有限公司、廣州飛星燈光設備有限公司、無錫市暢盛特種光源電器廠涉等6家中國企業為列名被訴企業。
中國應訴企業廣州市浩洋電子有限公司積極應訴,并在法律抗辯中成功地向ITC證明了其獨立研發、在先使用等事實,最終迫使申請人單方面向ITC提出無條件終止對其進行調查的動議。2018年7月12日, ITC行政法官初裁同意申請人對我應訴企業的終止調查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