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官網消息,今年第2批共抽查了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廣東、四川等7個省、直轄市54家企業生產的54批次家用電動洗衣機,重點對產品的單位功效耗電量、單位功效用水量、洗凈比、漂洗性能、含水率、連續騷擾電壓、連續騷擾功率等24個項目進行檢驗。

抽查發現共有12個批次的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不合格率為22.2%,包括上海日立家用電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小鴨家電有限公司、金羚電器有限公司等在內的12家企業產品名列其中,不合格項目涉及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機械強度、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漂洗性能、洗凈比、連續騷擾電壓。
記者昨天分別致電國美、蘇寧獲悉,雙方賣場均沒有發現被抽驗出來的不合格產品、型號在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