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產智能馬桶“換馬甲”成進口貨 商家被罰
可移動清洗、水溫調節、移動按摩、智能遙控……近年來,這樣的“智能馬桶”成為了“網紅”,受到了市場的熱捧。但殊不知不少貼上“進口”標識的智能馬桶,其實是“表里不一”的“冒牌貨”。
在浙江省寧波市保稅區,就有一家網店經銷商不僅將國產智能馬桶宣傳成進口貨,還在其網店頁面上對該“智能馬桶”功能進行大肆吹噓。近日,寧波市保稅區市場監管分局對這家“忽悠”消費者的網店開出了15000元的罰單。
前不久,寧波市保稅區市場監管分局接到消費者舉報,稱區內一商家在天貓網店上銷售一款“智能馬桶”,明明是寧波慈溪產的,卻稱是“美國貨”。接到舉報后,分局執法人員迅速進行調查,經查,商家未能出示該產品的《進出口審批證明》。
據公司人員宓某描述,該馬桶是一款帶有自動沖洗清潔、座圈自動加熱等功能的智能產品,但并非直接從美國進口,而是公司經國外一企業合法授權后,委托慈溪一家公司生產的。生產所用的所有部件均為國產,所有生產加工過程也均在慈溪完成,是一款地地道道中國制造的產品,產品外包裝上也如實標注了產地等相關信息。
打開該商家的天貓網店,執法人員發現網頁上有“促進血液循環,幫痔瘡患者康復”、“具有良好潤腸、軟化宿便、排毒養顏的效果”等非法廣告用語,網店客服還通過阿里旺旺多次向消費者何某、姜某宣稱,該智能馬桶是“在美國下單生產”、“機身是進口的”、“在美國總部將90%以上生產出來后通過海運到中國,在國內只是裝配了電源和說明書”。
通過這樣的“忽悠”式營銷,商家將馬桶以每套13999元的高價賣出,共計銷售該款智能馬桶2套,扣除成本后,當事人實際獲取違法所得2300余元。
保稅區分局最終認定,該公司利用廣告對產品的質量、性能、用途和產地做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了消費者,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該局遂作出予以警告、責令停止發布廣告、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罰沒金額合計15000元。(李佳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