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環保部、發改委和工信部四部委發布的新版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1月1日起施行。新版補貼標準對廢棄電視機、微型計算機、洗衣機、電冰箱、空氣調節器產品的處理基金補貼標準進行了調整,其中,對廢棄電視機和微型計算機的基金補貼標準略有下調,而對廢棄空調器的補貼標準則有較大幅度提高,從35元/臺提高至130元/臺。
業內人士表示,新政補貼不僅直接利好于拆解企業的發展,同時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家電消費需求釋放。補貼標準的調整,也是考慮到不同家電品類更新換代速度不一,而對空調補貼的調高,客觀上有助于提升拆解企業拆解空調的積極性,促進空調產品的更新換代。
另外,自本月1日起,《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也開始實施,我國家電召回制度終于落了地。《辦法》明確提出,生產者是缺陷消費品的召回主體。對實施召回的消費品,生產者應當及時采取修正或者補充標識、修理、更換、退貨等措施,消除缺陷或降低、消除安全風險。生產者應當承擔消除缺陷的費用。從中國境外進口消費品到中國境內銷售的企業或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授權機構視為《辦法》規定的生產者。(本報記者朱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