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市南區的鄧女士怎么也沒想到,自己花30萬元請專業的裝修公司裝修出來的別墅竟會讓她得了一場“心病”。去年 6月份,她將位于即墨市淺水灣的一棟別墅交給某裝修公司裝修,不但裝修工期被拖延了78天,裝修結果也讓她非常不滿。在多次與裝修公司協商未果后,鄧女士近日向消協進行了投訴,并提出了13萬余元的索賠要求。
“現在這別墅都成了我的一塊心病了。”3月24日上午,鄧女士拿著一紙訴狀找到記者,提起花30萬元裝修的房子,她愁容滿面。
據鄧女士介紹,2008年6月5日 ,她與某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約定由該公司對她所持有的淺水灣的一棟別墅進行裝修,工期自 2008年7月13日開始,至2008年 10月13 日止 ,工程造價為276738.38元。但直到2008年12月底,該工程才結束,工期超期78天,而鄧女士累計支付的工程款已經有30萬元左右。
讓鄧女士更憤怒的是,不但裝修工程超期,裝修質量也出現了很多問題。她帶著記者在別墅內的地板上走了一圈,“這地板裝得非常不規范,一踩上去腳下有異響。”她向記者進行了演示,果然,在她的腳下,地板明顯地在晃動。“裝地板時我們一再要求裝修工人將地面處理好,但裝修公司還是不認真負責。”她說,裝修公司至今沒有給出合理的說法。
在這座四層別墅內,鄧女士帶著記者逛了一圈,列舉了一堆質量問題:大門口陽臺上有水泥污跡,窗戶邊角未清理,餐廳圓弧頂不圓滑,一樓衛生間開關一高一低,墻面凹凸不平,二樓北陽臺有水管露在外面,三樓書房地面插座凹在里面、角度不正,負一樓燒烤房內屋頂沒做完……
“到現在為止,我已經向裝修公司支付了約30萬元的裝修款,得到的卻是裝修工程質量不過關,這個結果我很不滿意。”鄧女士說,她對該裝修公司的裝修結果非常失望。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負責鄧女士別墅裝修的“工長”劉先生表示,裝修完鄧女士的別墅后,他們公司做了內部質量評估后認為,80% 的裝修質量問題是與該公司沒有關系的,主要是鄧女士自行選購的主材有問題導致的。
鄧女士說,因為與裝修公司多次協商未果,她委托律師向消協進行了投訴,并提出了索賠13萬余元的要求。其中,包括違約金、工程質量缺陷的賠償費、工程量核算后裝修公司多收取的費用。
對于鄧女士的賠償要求,劉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要求“很過分”。他說,盡管裝修出現了一些問題,但就裝修質量而言,他們的裝修質量絕對合格。出現問題之后,他們裝修公司也一直在與鄧女士積極溝通,但鄧女士對裝修質量的要求已超出了青島 家裝 行業的標準,其賠償要求也不盡合理。“她打官司肯定打不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