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項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市場管理新舉措,新版的家具買賣合同一經推出就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與原有的家具買賣合同相比,新版合同對容易引起爭議的條款進行了進一步細化,增加環保方面的內容,從而進一步保障了消費者的權益。為使廣大消費者更透徹地了解這份合同的內容,北京市工商局合同處的有關人士就合同中的條款進行了詳細的解讀。
材質細化分為三欄
假如銷售人員告訴你,他們的家具是實木的,你可知道他指的是家具的全部用材,還是僅指主體框架和面板,也許抽屜、隔板等部位用的材料只是非常廉價的材料。再如,消費者一般對抽屜滑道、合葉等五金件不太注意,但實際上不同品牌的五金件價格可能相差十倍以上。價格高昂的紅木家具,本來應該只用芯材制作,但由于資源稀缺,廠家牟利心切,邊角料摻混其中,消費者可能并不知情。這些因素都直接關系到消費者購買的家具能否物有所值。
在舊版的家具買賣合同中,雖然有材質一欄,但并未細分。此次新版合同中,材質被細化為“主材/面料”、“輔材/五金”、“邊材狀況”三欄,商家須如實填寫,承擔相應的責任,消費者可一目了然。
生產廠家改為產地
產地往往是商品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很多人眼里,如果某種家具號稱具有德國或意大利血統,似乎就有了身價翻倍的依據。但它到底是德國師傅們制作的,還是中國師傅們做好以后貼上塊德國標簽,就不好說了。這也正是商家經常故意制造的模糊地帶。
新版合同中把原來的生產廠家一欄改為“產地”,算是對產品的籍貫做了板上釘釘的處理。消費者可以借此知道這件產品到底是“貼牌”的還是“原產”的。
還有一些大企業兼并小企業之后,以其為加工點,但工藝水平卻沒有保障。這些問題也可以通過“產地”反映出來。
從技術上講,注明產地對家具也很重要。比如,南方濕潤,家具用材的脫水程度與北方不同。如果賣到北方來,可能容易開裂,需格外注意。
質量承諾莫寫“同樣品”
很多商家在關于產品質量的條款中,為了圖省事,只寫上“同樣品”三個字。消費者馬馬虎虎,也不深究。其實,這樣做有很大的風險。當產品被發現有問題時,樣品可能早已賣出,即使投訴或打官司也很難取證。
因此,市工商局合同處的有關人士特別提示消費者,不要在合同中寫諸如“同樣品”一類的字樣。
為了更好地規范產品質量,新版合同第二條要求每件家具按照國家標準編寫《家具使用說明書》。對于一些大企業來說,這已經是常規操作。而一些小企業在這方面還很欠缺。
另外,在新版合同的第二款也規定了,家具不僅要達到說明書中的執行標準,而且要“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