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在居室裝潢上歷來不惜工本,觀念超前。但很多人往往會忽略掉一個很重要的事實就是:許多裝修質量問題的產生,早在施工之前的合同商談時就注定了。“理財律師”現將家庭居室裝潢中必須把關的法律問題羅列如下,已經或即將步入新居生活的您可以對照一下,注意了嗎?
【合同】
“理財律師”到處都講一句話:合同兩個字好重要。沒有合同,裝潢公司信馬由韁,業主卻奈何他不得。
這里向讀者推薦使用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建設委員會制定的合同范本。該范本基本覆蓋了居室裝潢工程中需要約定的各項主要條款,可以對業主應當注意的問題起到提示作用。同時,范本還就合
同的履行方式擬定了幾種方案,這些方案對業主和裝潢公司都很公平,可以擇善而從。范本在上海市的行政主管部門有售。
提醒一點,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親自簽署,裝潢公司必須蓋單位公章。
【施工單位的粼選】
“理財律師”覺得,裝潢施工啟動前,選擇一家信譽上佳的施工單位是必須要做的工作。施工單位信譽好,即使以后有點糾紛,也可以妥善
地協商解決;反之,合同言之鑿鑿,但施工單位撒潑耍賴,仍然會給業主帶來無窮的麻煩。
“理財律師”的建議是:
(一)選擇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規模大、連鎖經營點多的裝潢公司。
(二)上海市有一個建筑裝飾協會家庭裝飾委員會。這個協會的會員單位都是正統的裝潢公司,在業內具有一定的聲譽。業主在選擇施工單位時可從中比較擇優。
(三)擇定裝潢公司后,業主要驗看其《營業執照》和上海市建設委員會審定、頒發的《資質證書》,一般“兩證”在手的裝潢公司是可以信賴的。
(四)“理財律師”遇見過不少這樣令人惋惜的事:有的裝潢公司在從事裝潢業務之初,生意不錯,信譽也很好,但時間一長,可能是經
營不善,業務難以為繼。有的業主恰逢這當口委托其進行居室裝潢,交納了一定數量的工程預付款,而受托施工的公司有時卷錢走人,再無音訊。
業主若要索賠的話,一方面可以起訴裝潢公司,另一方面,如果業主是根據廣告找到該公司的,業主還可以起訴刊登虛假廣告的新聞單位,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價格】
不少業主與裝潢公司簽訂合同時,合同價格往往只約定了一個總價。裝潢工程施工項目眾多,會產生各種各樣的費用,因此,只約定總價是不夠的。
“過來人”常有這樣的經驗:施工前,和裝潢公司談妥一個總價,竣
工后,裝潢公司又要這個錢、那個費。想不給吧,公司“循循善誘”,這錢似乎該給;想給吧,可當初明明說好是“閉口價”,叫人不甘心。于是,大筆預算外支出如同燙手的山芋,接也不是,扔也不是。
“理財律師”認為,在合同簽訂時就把各種費用列明,是業主控制支出的有效手段。居室裝潢、裝飾工程可能發生的費用主要有材料費、人工費、管理費、設計費、垃圾清運費、稅金等。為避免掛萬漏一,不妨再約定一個“其他費用”,一切亂收費均可被此“其他費用”涵蓋,有“一費當關,萬費莫開”之功。
【材料】
有不少裝潢裝飾工程采用
裝潢公司包工包料的形式。嚴把“進料關”是業主需要十分重視的問題。
首先,業主應當明確施工單位提供的材料的明細表,包括:品種、型號、材質、品牌、等級、價格、數量……等等。失之毫厘,可能差之千里。該明細
表應當作為雙方裝潢裝飾合同的附件,由雙方簽署。
其次,業主應到裝飾材料市場“打打樣”,做到心中有數,以免因“不懂經”而吃暗虧。
再次,施工過程中,業主發現施工單位使用的材料與約定不符時要及時制止,以免生米煮成熟飯后,更改也難。
不管是施工單位“包工包料”,還是由業主提供材料,材料的進場和消耗都要清點,并由雙方簽字確認。竣工后,根據雙方實際的耗材結算材料款。先小人,以后才能保住君子之交。
【工期】
合同訂明的工期應當嚴格執行,拖延一天也是違約。如果因業主的原因而必須延長工期的,施工單位必須有業主的“簽單”,方可免除違約責任。同時,裝潢合同中應當明確延誤工
期的違約金,比如每逾期一天應支付100元違約金等。不要寫什么“逾期賠償損失”的條款,索賠是門學
問,業主不找律師打官司的話,還是省了吧。
約定工期及相應的違約條款,可以督促施工單位把握工程進度。(逾期的例子實在太多)另外還有一個妙用:施工單位經常會因和業主間的一些糾紛而消極怠工,反正延誤日期,業主也奈何他們不得,訂明逾期責任后,就給施工單位設置了主動協助業主解決糾紛的時間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