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物管規定引出觀點交鋒
上海城業主李小姐在渝中區大坪上班,因常加夜班,她打車回家不得不在小區門口下車,然后走上好幾分鐘才能到家。她說:“物管規定不準業主打車進去,真煩!”
李小姐認為,此規定應針對外來人員乘坐的出租車。為此,她跟保安交涉,保安回答“上面有規定”。“物管是為業主服務的,可此規定給業主添的是麻煩。”李小姐一直想不通小區為何連業主乘坐的出租車都要禁止入內。
“我支持物管的這個規定。”業主林凌持不同意見。她說,出租車進出影響業主休息,同時外來人員坐出租車進出小區,導致小區人員復雜化,“業主的安全如何得到保障?”
沙坪壩學園雅林業主韓世杰認為:“一些出租車的車速很快,一旦小孩和老人躲閃不及,就造成事故。”他說小區內小孩和老人比較多,他們喜歡到小區院壩活動,禁止出租車進入是有必要的。
沙坪壩鼎秀風林業主王先生建議,物管在出租車進入小區時,查清乘客是否為小區業主,然后做好登記等,安全隱患也就迎刃而解。
物管:“規定”是為業主安全考慮
上海城物管服務部的秦主管說:“外地小區發生過不法分子通過乘出租車進小區偷竊的案例,我們當然要為業主的安全著想。”秦說,不少業主多次反映出租車進入小區給居民生活帶去不便,如大人不敢讓小孩在過道玩滑車、鳴笛的噪音等。于是,“規定”才得以出臺。
學園雅林管理處安保部曾主管說,特殊情況也會特殊對待,如車上坐的是老弱病殘,搬運大件物品,或遭遇暴雨天氣等情況時,出租車也可以進入小區。
律師:“規定”應由業主說了算
重慶市功偉律師事務所沈仁剛律師稱,根據新實施的《物權法》規定,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因此,物業服務公司作為業主請來的管家,無權擅自代替業主作出單方面的決定。小區禁不禁止出租車進入,當由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說了算。